人大代表建议对公共场所、学校、幼儿园的空气治理制订法律法规
所属分类:行业资讯 阅读次数:309 发布时间:2024-09-29
日前,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专题审议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》举行。代表李飞康就上海所有购物、餐饮、休闲、娱乐、消费场所以及学校、幼儿园等空气污染治理提出了重要建议。
李飞康通过实际检测发现,淮海路一家新开大型百货商场三四五楼挥发性有机物每立方米高达 525 微克,属严重污染;徐汇区一家建材商厦二、三、四层挥发性有机物为 256 微克,属中度污染;一家地下停车库更是高达每立方米 1000 微克以上,严重污染;一家大型超市为 504 微克,严重污染,其下面停车库达 369 微克,属中度污染偏高。这些场所涉及面广,空气污染危害性极大。
专家监测表明,室内空气中存在 500 多种挥发性有机物,其中致癌物质 20 多种,致病病毒 200 多种,主要危害物有汞、甲醛、苯、氨等,已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隐性杀手,也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问题。研究显示,室内空气污染程度比室外高 2 - 5 倍,特殊情况下可达 100 倍。西方国家如美国、加拿大、瑞士、芬兰等已将室内空气污染归为危害人类健康五大环境因素之一,并制定了健全的法律,规定室内公共场所装饰材料和使用必须符合环保标准。
世界卫生组织也将室内空气污染与高血压、胆固醇过高症以及肥胖等共同列入人类十大威胁。统计显示,全球有一半的人处于室内空气污染中,室内环境污染已引起 35.7%的呼吸道疾病、22%的慢性肺病和 15%的气管炎、支气管炎。
正典环境检测的案例图片清晰地展示了这些场所空气污染的现状,让人触目惊心。李飞康建议政府高度重视,尽快制订公共场所、学校、幼儿园空气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,同时也希望社会各方共同关心和关注,切实保障民众在公共购物、休闲场所、停车库以及学校、幼儿园的身体健康。
2024-09-29